被投诉人提出以5亿的价值让与争议域名结果被直接仲裁走了。

浏览次数: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日期:2023-03-28

  ,投诉人向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起申诉,当天中心向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发起了验证请求;

  2021年10月29日,注册商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心发送其核查回复,披露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和联系方式与投诉书中的被投诉人和联系方式不同;

  2021年11月18日,中心向投诉人发送电子邮件,提供注册商披露的注册人及联系方式,并邀请其对投诉书进行修改;

  2021年12月13日,诉讼程序启动,并将仲裁通知书及全部文件发送给被投诉人,中心要求其在2022年1月2日前进行回复;

  2022年1月11日,被投诉人多次向中心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其于2021年12月4日给中心的邮件就是答复;

  2022年1月20日,中心任命沃里克·a·罗斯尼(Warwick A.Rothnie)为该仲裁案的唯一专家组成员,并宣布审理程序正式开始;

  2022年1月22日,投诉人再次主动提交补充文件,被投诉人在当天晚些时候也主动提交了补充文件。

  1、投诉人是一家资助“去中心化网络”相关的研究和开发的基金会。主要项目是POLKADOT,一个被称为parchains的专门研究区块链的平台,这项技术至少从2017年10月起就在POLKADOT下向公众开放;

  2、与POLKADOT平台一起,投诉人开发了名为DOT的专有数字令牌。DOT数字令牌允许用户通过“锁定”和“绑定”他们的DOT令牌来创建新的附属链。投诉人的伞链正式公开发布和使用DOT代币的伞链的首次拍卖原定于2021年11月举行;

  4、投诉人拥有在瑞士、欧盟、联合王国、美国等多个国家地区注册的商标号,最早可追溯到2019年4月10日;

  5、2021年3月下旬,投诉人与争议域名当时的所有人就以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79万)左右的价格购买争议域名进行谈判;

  6、2021年3月28日,争议域名持有人将争议域名转让给了第三方,投诉人当时并不知道这笔交易;

  7、2021年4月5日,投诉人的一名员工在Telegram平台上收到一条信息,提出以7,7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5亿)的价格将争议域名出售给投诉人,据投诉人称,提出该报价的用户名是@btctodamo0n,他还在消息中称自己为“Jeff”;

  8、据投诉人称,要约人祝贺了投诉人当时即将推出的官方伞链计划,同时还声明TA将打算把比特币资产转移到DOT,同时还表示如果投诉人没有购买争议域名,TA将会使用该域名用于与投诉人POLKADOT平台兼容的项目;

  9、2021年4月20日,资料显示投诉人的域名经纪人在2021年3月28日被告知争议域名将被转让,而新的(身份不明的)所有人只准备以8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5亿)的价格转让争议域名;

  10、在提交投诉时,争议域名被解析为一个以“PolkaHub”为标题的网站,其标语是“统一你的Polkadot……”该网站采用了黑色、灰色和白色的配色方案,其中粉色突出部分让人想起了投诉人在其网站上使用的配色方案。被投诉人的网站也使用符号“P”作为浏览器图标,字体和投诉人写的“P”一样。标志上的原点是粉红色的。此外,该公司名称中的字母“o”被描绘成粉红色,与投诉人网站上使用的颜色相同;

  11、在提交投诉后,争议域名链接的网站进行了更改,同时在页面底部添加了一个免责声明:

  争议域名并非来源于被投诉人的名称,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被投诉人有跟争议域名相关且广为人知的名称,从获取记录来看,被投诉人也没有持有跟争议域名相关的任何商标。

  “Polkadot(大圆点)”是一个普通的英语单词,但争议域名解析的网站并不指向“Polkadot”的字典含义,也不指向与“Polkadot”相关的学习或其他活动。

  这些事项加在一起,足以根据政策确立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无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的初步证据。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反驳投诉人提出的“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无合法权利”的控诉。

  被投诉人否认自己是争议域名2021年4月和5月的持有人,也否认自己提出以7700万至8000万美元的价格将争议域名出售给投诉人。该公司表示,它于2021年6月1日通过域名经纪公司收购了这个有争议的域名。但被投诉人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收购这个有争议域名,也没有说为这个域名支付了多少钱。相反,该公司表示,他将争议域名免费借给或出租给“布鲁诺”(Bruno),后者是投诉人的前雇员或附属机构,以开发一个社区,供对投诉人平台感兴趣的人使用。据被投诉人称,布鲁诺是在投诉人知情并允许的情况下这么做的。(?迷惑操作?)

  在补充文件中,投诉人否认授权PolkaHub网站使用有争议的域名。虽然被投诉人对“布鲁诺”与投诉人的关系作出了许多论断,但这些都是二手陈述,因为没有“布鲁诺”本人的陈述或其他客观证据表明投诉人对他的授权。

  正如被投诉人所指出的,投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被投诉人提出以7700万至80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有争议的域名。但是,投诉人提供了一些关于要约人(前面提出这个报价的Jeff)的相当具体的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和Telegram的处理。这是否是被投诉人的行为尚不清楚。

  另一方面,由于争议域名的前所有人似乎准备在2021年3月底以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投诉人,因此被投诉人似乎不太可能在2021年6月以较低的价格收购该域名(正常逻辑:如果你的域名有终端要收购,你还会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其它投资人吗?)所以,小组专家认为域名免费“出借”给别人的说法不可信。

  此外,被投诉人声称他是一个从未出售过域名的“非营利”实体。但是根据现有的证据资料显示,被投诉人通过域名交易平台获得争议域名,并且支付了4%的费用。在这些情况下,在专家组看来,被投诉人在成为争议域名的注册人时,无论是在2021年3月、4月还是6月,似乎更有可能对投诉人及其商标有所了解。

  并且在收购后不久,PolkaHub网站就使用了这个有争议的域名,在网站设计上具有极高的误导性,目的是将自己描绘成Polkadot官方平台或与该平台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投诉人确立了仲裁所有三个要素,专家组下令将争议域名转让给投诉人。

  这个仲裁案例,小胖是越看越迷惑,思来想去,觉得这里面好复杂,能想到几个点就是。

  到底被投诉人有没有提出8000万美元的售价?后面说没有提过,那投诉人提交证据里的记录和那个Jeff是怎么回事?

  争议域名刚开始60万美元跟投诉人在谈判,后面注册人发生转移,是交易了?卖给现在的注册人了吗?那为什么不卖给终端?

  被投诉人以高于60万美元,或者说高于投诉人(终端)的价格收购争议域名,原持有人看谁价格高就卖谁了,这没啥毛病。

  被投诉人提到出借或租赁给疑似投诉人的员工“Bruno”,用来搭建跟Polkadot相关的网站?

  1.被投诉人被套路了,因为这个域名从注册时间跟投诉人商标获得时间对比来看,正常一点应诉,被仲裁掉的概率相对较小,除非他明显侵权!而这个“Bruno”就是投诉人派出故意套路被投诉人,像被投诉人说的“出借给Bruno做跟DOT相关的网站”……

  2.被投诉人编造的,实际上还是想引起终端关注,高价卖出域名,亦或者他真的是想借用投诉人的名气做一个相关的“区块链技术”网站。

  这两点,不管怎么样,我只能说这个被投诉人连最基本的域名仲裁要素都没搞懂,这种侵权网站是能随便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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